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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日期:18/05/14 09: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85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对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校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本科毕业论文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学术性材料。

  二、检测时间及要求

(一)检测时间

查重检测按论文类和设计类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论文类,提交时间为522日—525日。

第二批:设计类,提交时间为528日—531日。

(二)检测要求

1.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不含封面、诚信声明、目录、图片、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下同),文件名为:“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

2.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符合检测要求后,由指导教师统一发送给专业负责人。

3.学院收集汇总。各专业负责人将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后,统一发给各学院指定负责人(教学秘书或其他人员,下同)。由学院指定负责人严格按检测格式要求,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后,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发送给图书馆信息部工作邮箱(邮件主题应标明院系)。

4.图书馆组织检测。图书馆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相关学院。

5.检测结果处理。学院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各专业,由各专业转达学生及其指导教师。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见第三条规定。

6.复检。对检测结果超过相关规定、须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过程依照前述第二、三、四款程序及要求执行,由学院统一将需要复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主题标明“论文复检-×××专业”)、《××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汇总表》交图书馆。复检费用由学生自理。答辩前,须将复检结果提交学院。

需复检的部分设计类作品,因时间紧张,可允许学生答辩后修改再复检。如复检达不到要求,则学生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一)检测结果的使用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查重检测结果只是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检测结果即文字复制比(简称R,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只能作为抄袭认定的参考。

检测结果的对应处理办法见表1

1 检测结果对应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文字复制比)

处理办法

R30%

1.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2.首次初检通过且R20%的学生,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R>30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接受复检。

1.复检R30%,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复检R>30%,但经指导教师参考检测报告后 认为不存在抄袭的,由其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同意,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否则,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延期答辩。

(二)抄袭行为的认定

1.抄袭(含剽窃,下同)是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如学术观点、数据资料、内容情节、架构或研究成果等,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后在本人毕业设计(论文)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构成抄袭,由其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认定并给出结论。

3.凡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或学校仲裁,构成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各学院可结合其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关抄袭行为的认定标准。

四、申诉与仲裁

(一)对查重检测结果及抄袭认定有异议的学生或指导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应及时受理、研究,并及时将仲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二)出现学生或指导教师申诉情况,学院应将仲裁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如申诉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并进一步提出申诉(要求书面形式),则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后票决。

五、相关要求

(一)对于不按节点要求和时间进度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而造成错过检测或复检的,由学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二)对于学生提交的“阴阳”作品,即在提交用于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品中采用反查重手段,如嵌入乱码、颠倒顺序、将文字图片化、公式化、表格化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三)补答辩学生在答辩前应到图书馆进行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检测费用自理),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后,如发现其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依法予以撤消。

教务处联系人:唐敏 联系电话:62563287

图书馆联系人:徐晓林 电话:62563432

邮箱:tsgxxb@vip.cqut.edu.cn

                                    教务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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