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关于启用合同专用章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专用章管理,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7]151号)有关规定,学校分类刻制了合同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专用章用印范围
学校合同专用章共3枚,分别为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2)、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3)。其用印范围分别为:
(一)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
除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2)、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3)用印范围之外的其他合同签订,均使用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
(二)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2)
仅限于学校签订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合同。
(三)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3)
仅限于学校签订科学研究类合同。
二、各类合同专用章启用时间
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2)、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3)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
三、各类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
(一)学校授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归口管理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2)。凡签订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归口管理的集中采购或授权各单位分散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合同,均到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用印。
(二)学校授权科研处归口管理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3)。凡签订由科研处归口管理的学校科学研究类合同,均到科研处申请用印。
(三)学校校长办公室归口管理重庆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签订除上述两款之外的合同,均到校长办公室申请用印。
(四)学校各类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理工大学印章刻制及管理办法》《重庆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