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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二十二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18/06/22 15:33 点击数:  

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二十二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十二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渝师培字20183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岗位设置与管理的要求,以下人员属于本次培训范围:

(一)2018年我校新进教师(含辅导员)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中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二)目前在教师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工作,因未参加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 629日前将《重庆市第二十二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送培计划表》(见附件)报人事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中心,并发送邮件至veally@163.com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715日至731日,715日报到。学员报到时请带上身份证、一寸彩照一张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

(二)培训地点:西南大学

三、培训内容及费用

(一)培训内容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规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政策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此外,增加了思政素质等专题讲座,继续保留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科研方法,教师礼仪等专题讲座,对观摩教学、课堂教学等实践环节进行了创新改革。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培训费用

1. 培训费、考试资料费及住宿费由学校承担,教材费100元/人由培训人员自行承担。

2. 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的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申请重修人员上述所有培训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培训要求

(一)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二十一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此,请参加培训的同志妥善作好工作和家庭的安排,克服困难,保证学习。

(二)培训人员均需接受考核。成绩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等的必备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慧婷

电话:62563214

邮箱:veally@163.com

 

                                                                                                                    人事处  

2018622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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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023-6256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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