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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18/06/05 16:14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重理工科研字[2018]45

各有关单位:

近日,重庆市教委启动了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及资助经费

1. 本次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重大项目原则上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面向基础前沿、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进行重点布局。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

2.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即2018101—2021930。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即2018101—2019930

3.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市教委出资资助。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50万元/项;重点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青年项目由学校出资资助,其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为2万元/项。

二、申报名额

重庆市教委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制度。

项目类别

申报限额

备注

重大项目

1

每个二级单位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总共不超过1

重点项目

3

青年项目

50

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青年项目申报总数的10%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其中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作为负责人的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项目承担高校申报限额的20%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 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高校的应当未满40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1日为限);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备注:以上项目统计数据应包含原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四、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1. 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研发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2.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3.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4.已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我市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

5.与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关的项目;

6.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等八项行动计划和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顺利实施的项目。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1.针对项目限额推荐申报要求,同时为了提高申报书的编写质量,我校将采取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组织推荐申报。

2.科研处受理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3.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管理效率,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以下流程组织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时间安排

事项安排

65-19

申请人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4);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形式初审,并填报申报汇总表。

619

二级单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及纸质文档)、申报书初评稿(A4纸双面打印3份)报送科研处。

620-22

科研处进行申报材料资格复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反馈评审意见。

622

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59:7777/srs/)集中注册个人信息。科研处集中审核项目负责人个人信息。

623-26

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修改申报书,然后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59:7777/srs/)进行网上填报,经科研处审核后在线打印申报书最终稿(A4纸双面打印3份)报送二级单位。

626

二级单位汇总推荐项目申报书终稿(3份),连同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提交科研处(汇总表为Excel格式)。

627

科研处再次检查推荐项目申报书终稿,并上报市教委。

六、特别注意事项

1.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特请各申请者注意:申报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等,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如项目获得立项,在签订任务书时不能降低考核要求。申报书系项目任务书附件,是重要结题验收依据。

2.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我校推荐申报的项目考核指标中至少应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唯一或第一)发表2篇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3.考核指标中的论文指标,仅统计在项目执行期内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唯一或第一)公开发表的。

4.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XX项目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upported by XX project of science andtechnology research program of Chongqing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No……)〕未标注的不予列入成果范围。

项目研究成果应将重庆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否则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5.为加强和规范经费使用管理,请申请者认真填报经费预算相关数据,并按照《2018年重庆市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间接费计算工具》(附件6)的结果填报管理费和绩效支出的数额。项目立项后经费预算不能调整,须严格执行。

6.请申请人慎重考虑项目组成员,如项目获得立项,项目组成员不能调整。

7.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31)(附件3)和《重庆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7114号),并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申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科技计划科冯晋周旖  

联系电话:62563465

电子信箱:fengjin@cqut.edu.cn

科研处

201865

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023-62563152
学生工作办公室:023-62563150
邮箱:cgdz@cq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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