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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日期:18/03/23 17:56 点击数:  

电气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2018年我院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深造。

一、复试、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确保质量,择优选拔考生。

3. 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主动适应国家需求,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4.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须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1. 实行校院两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校领导、校纪委办、研究生院、校教学督导团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 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分数要求: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教育部划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复试方案

(一)复试范围:符合以上各专业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招生公告平台、我校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二)复试人数: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院差额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报到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如未能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它相关考核

来校复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根据各专业的要求,完成以下相关内容的考核。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100分之中。

外语口试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与听力测试成绩×20%

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一志愿学生)

2018325日上午10:00资格审查(第三实验楼c栋电气学院大厅),

下午2:00笔试(3203);

2018326日上午8:30体检

下午2:00面试(具体地点报到时公布)。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调剂学生)

2018328日上午8:30资格审查(第三实验楼c306),体检

下午2:00笔试(具体地点报到时公布);

2018329日上午9:00面试(具体地点报到时公布)。

2.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相关费用

复试费:将实行网上缴费。同等学力考生250/人,其他考生150/人(标准:50/门)。

体检费:90/人,由体检部门直接收取。

(六)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所加试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有任何1门不合格(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专业(领域)及相关考试科目

   

   

   

   

   

   

类别

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专业课笔试

备注1        

备注2        

学术型

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微机原理

(开卷)

有调剂名额

       

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0Z1      

光电信息获取与处理

0804z2      

电气测试技术与仪器

电气测试技术

专业型

85207      

电气工程(含非全日制)

电机学

电机学占45%自动控制原理占45%电气工程基础占10%(包括一些电力电气行业发展的基本常识)

自动控制原理

电气工程基础

同等学历加试: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电子技术

两门课程

085202      

光学工程

光电子技术

(开卷)


八、其他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收录取工作在校纪委及教学督导团的全程参与下进行,考生如对我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有所异议或投诉,我校特开通了申诉与复议渠道。我校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纪委办:023-62563125

研招办:023-68667302

电子邮箱:yjs@vip.cqut.edu.cn

电气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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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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