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国奖、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365-365体育在线各班: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国奖、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长报送材料:10月11日下午5:00前,将纸质表格以班为单位,递交到指定负责人,电子表发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份,以班为单位交到指定负责人;并在10月11日前在系统完成申请。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梅华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式两份,以班为单位交到指定负责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文件名如113070201班励志汇总表);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统一文件名如 11507990101 xxx励志奖学金表)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后发指定邮箱
2015级:殷琴 1357372347@qq.com
2014级:王鸿靖924824708@qq.com
2013级:吴柳杰 1045679693@qq.com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手册为准)
1、国家奖学金5名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77名
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上一学年校级丙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是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均可申报。
具体要求:见学生手册《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3、国家助学金 704名
我院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纪律处分,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是今年(2016-2017秋)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均可申报。
4、梅华奖学金
梅华奖学金(梅华奖学金不具体划名额到学院,4个类别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表格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由梅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后评比。)
三、填表要求
1.申请同学需参照各类申请表“填写说明”样表填写。
2.所有表格中仅有“签名和日期”为亲笔书写,其他内容均采用打印,字迹清楚、无涂改。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系"前填写内容应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自动化系\通信工程系\电气类(只针对未分专业的15、16级)"中选择填写,"班级"均为班级数字代号,如“113070101”,学号应为完整学号,如“113070101xx”,“入学时间”一栏格式为“201X年9月”。
4.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应先简单叙述个人情况,其中需要简介家庭情况,再写2014-2015学年获奖情况和学习情况。
5.所有表格需要贴照片的,必须是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不得采用打印的方式!
6.填写家庭户口栏,在所选择的“A、城镇”或“B、农村”前用电脑输入的方式打“√”。
7.不能随便更改表格的格式!
8.填写政治面貌栏,应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四种情况。
四、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特别说明
1、需通过系统报送的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审批流程和综合奖学金的流程相同;也就是说不需要学生本人在系统里面进行申报,而是由班导师直接上报奖项。
(2) 国家助学金流程为:学生申请——班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审核。
2、线下需报送的表格请按照通知附件中的表格填写。
特别提醒:学生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表格的填写,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无法提交重庆市教委。
3、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解释,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贫困生必须是今年(2016-2017学年秋)认定的贫困生(也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按照《学生手册》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同时获得。
5、按照重庆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系统审核和纸质表格、电子表格等相关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均为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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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