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及新申请事宜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
1、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并登陆个人账户à在线贷款申请à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à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à领取回执单(受理证明)à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2、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以上办理流程及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手续。各区县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间一般为7月-9月,开学后到校办理电子回执录入。
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在5月30日前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6月20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模块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诉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凡不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的,审核不予通过。请各位申请学生及时关注续贷声明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按照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学校审核。
4、各地区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时对所需资料有不同要求,请同学们务必向所在县级资助中心了解清楚所需资料并提前准备好,以免影响贷款的发放。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申请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市、县(市、区);
3)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6)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2、申请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申请流程及所需准备基本资料参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附件1)中的申请与受理流程。该附件已上传至:学生工作管理系统à首页à下载专区;
3、各地区县资助中心对在校生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同样有不同要求,请务必向所在区县资助中心了解清楚所需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
说明:此通知仅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学生工作处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