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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重庆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日期:17/03/09 09:59 点击数:  

电气学院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的十七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 优秀共青团干部

     2. 优秀共青团员

     3.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 先进团支部

     5.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8.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9. 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 优秀共青团干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20名。

    2. 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 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20名。

    8. 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我院团总支将具体组织院内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会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征求同级党总支的意见后,进行申报。

4.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团支部”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优秀志愿者”的评选由学院团总支按校团委所给名额分配组织评选;“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无名额限制,各团支部根据评选资格和条件,组织推荐合适人选。

四、要求:

学院团总支于3月上旬开始组织评选,申报方法及要求:

(1)本专科生个人的优秀奖,于39-17日期间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添加附件处需添加电子档申报表,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

(2)研究生个人优秀奖、优秀专职团干部和集体类优秀奖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集体类优秀奖和“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

(3)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于317日晚8点报送所有纸质档材料至柏轩4楼活动室,并发送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档于dianzizuzhibu@163.com。经审核评比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五、备注:

院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与校级同时评选,申请院级和校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同学统一到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请同学们踊跃参评!

窗体底端

   

附件一:名额分配

 

校级名额

院级名额

优秀共青团干部

10

20

优秀共青团员

30

60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3

6

先进团支部

9

6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

5

10

优秀志愿者

7

10

注:其他奖项申报名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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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023-62563152
学生工作办公室:023-6256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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