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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6年暑假留宿的通知

日期:16/07/04 16:41 点击数:  

学院2016年暑假留宿的通知

一、留宿对象:

1.原则上暑假期间所有学生回家。学校暑假时间是2016716日到826日(新学期注册时间826日,入学教育2728日)。

2.确有客观原因要留校的:如火车票买晚(限延迟3天内离校)、提前返校复习补考(限提前1个星期返校)、科技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科协审核>、重庆市电子设计竞赛<科协审核>、服务外包互联网+<胡顺仁老师负责项目>)、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带薪实习)、参加考研相关补习班而需要留宿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要班导师审查、学办审核后方可留宿

二、以班级为单位,需要材料

1.留宿同学填写1纸质《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寒暑假留校申请表》,经班导师审核签字后,交给班长。

2.留宿同学提交3纸质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寒暑假留校安全责任协议书》给班长。

4.各班长汇总本班的《2016XXX班级暑假学生借宿汇总表》,提交电子档给发给学生会生活部。

三、电子材料于78日周五晚上2200之前发送到夏斯琼邮箱2576947839@qq.com,发后发个短信(短信包含班级名)或打个电话告知下(夏斯琼18375668923);电子档的文件名要包含班级名。

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77日周四晚上21:0022:30期间交到柏轩四楼活动室。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办理,过期不再补办。

四、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对留校住宿学生“一卡通”进行统一授权。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实施“一卡通”进出管理,留宿学生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授权后,方可进出公寓。从学校正式放假时间起,未获批准留宿并进行“一卡通”授权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允许进入公寓。

五、留校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及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得夜不归宿;晚上按时归寝,不得在外逗留;不得向宿舍楼外扔杂物;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有紧急情况拨打保卫处电话62563110、医保办王老师手机18983871838、班导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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